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分配政法专项编制。负责全区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直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区委机关、区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5、给市委编委呈报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按照市委编委的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委编办2020年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注重加强系统性学习,准确把握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
(2)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完善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
(3)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执行,推动《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课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围绕“三定”规定制定和修改、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条例》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2、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4)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保障。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提升党委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健全完善党政机构职能统筹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对重点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领导,重点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区以及教育、审计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5)持续推进“三定”规定运行情况评估。坚持以理顺完善职能职责为引领,动态开展调研评估,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行“三定”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内部职责、业务的有机融合,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运转机制。加强对区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改革后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问效工作,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运行一段时间后确需完善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予以调整优化,切实解决部门单位因职能配置导致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规范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对照省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全区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好“属地事项责任清单”。
(7)深化乡镇机制体制改革。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抓好调整后镇机构挂牌、职责明晰、编制配置等工作。加强对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明显镇、农业比重大镇、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镇以及其他区位优势明显镇的特色机构编制进行跟踪调查、运行评估和优化完善。
(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相关领域执法职责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理顺区镇之间、执法机构之间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执法权限,夯实区、镇执法监管责任,强化执法体系建设。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规范运行。
3、深化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9)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落实重大疫情应急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10)构建基层治理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城乡基层治理中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将便民服务平台向村(社区)延伸。构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两所”设置。推进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
(11)深化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推进工程建设向审批便民化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根据法定程序,将区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由镇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行政权力事项交由镇办理。
(12)加强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强化对挂牌机构、派出机构运行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规范性意见。加强应急救援、多规合一等重点领域的调查研究。持续跟踪了解开发区(园区)管理运行情况。调整优化群团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3)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合理界定公益服务职能,适时评估已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运行情况。不再批复成立生产经营性和执法类事业单位。
(14)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逐步制定完善区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撒并和职责相同相近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对疾病防控、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等所需编制按标准保障到位。统筹做好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等重大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事业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5、持续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5)持续优化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换)证工作,持续优化设立、变更、注销等日常登记管理服务。积极开展简易注销登记试行工作。
(16)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力度。推进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公示信息抽查。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和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强化信用承诺,坚持以“信用”为核心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17)深化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登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适时开展试点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档案系统应用。做好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和网站挂标管理工作。
6、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18)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估机制,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重点领域和部门工作力量,探索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为引进高层人才提供编制保障。继续深化“定向激励”“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着力加强事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体制机制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持续抓好机构编制工作“1+8”政策体系的贯彻落实。
(19)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开展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以及综合执法改革、乡镇改革、教育卫生控编率等工作专项督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党委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监督、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的协同,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条条干预”行为。配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快建立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指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区级编外人员归口管理机制。严格区级相关文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备案审核把关。
(20)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深化落实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制度。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编制使用计划、出入核编登记等措施,进一步拓宽机构编制数据运用范围,增强数据的运用实效。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完善及应用,线上线下实时更新调整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
(21)深化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抓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机关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工作,适时开展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抓好事业单位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
7、从严从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22)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抓好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积极适应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的需要,突出“六个学习”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
(23)推进专业机关建设。突出计划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性三化”导向,着力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提升工作执行力。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阵地、制度、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全年各项工作全过程。健全机关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办机关干部保密教育,完善保密工作举措,建立完善内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
(24)推进高效机关建设。坚持把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参加各类调训培训,加强党员干部提能培训。开展机构编制系统“三个先进”评选活动。担负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巩固提升联系帮扶的贫困村脱贫攻坚成果。
(25)推进服务机关建设。突出政治文化的核心作用,着力提升机关软实力,打造机构编制品牌文化。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唱响机构编制“好声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推进“阳光编制”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编办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昭化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昭化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编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172.3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五险一金”保障支出,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17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17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3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五险一金”保障支出,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2.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2.3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五险一金”保障支出,同口径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0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5.1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40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60万元,主要用于:编办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编办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编办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2.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车费、公务用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机构改革运行“后半篇”等事务活动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委编办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其他事业单位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88万元,与2019年预算同口径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委编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区委编办按要求编制了机构改革工作经费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数额及人员结构的统一管理、检查监督;协调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落实上级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从完成、效益、满意度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委编办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保障编办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保障编办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