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党校职能简介
1.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部门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党员知识分子。
3.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村三职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
4.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举办专题研究班、培训班。
5.围绕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区情调研。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区委党校2020年重点工作
1.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党校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区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进一步落实《四川省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对照校院工作当前的短板和差距积极开展整改提升,加快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建设。
2.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按照《2020昭化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重点培训内容,紧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经济发展等中心大局,全年计划开展《昭化大讲坛》6期、各类专题培训班26期,培训党员干部5000余人次。围绕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确保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主体班次教学安排中占比达到70%以上,党性教育课程达到总课时的20%的硬性要求。积极建设昭化区乡村治理党员教育培训学院。推出一批有昭化特色的,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课程。立足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工作实际,坚持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举办《昭化大讲坛》。加强东西部扶贫与校地合作。开设异地培训班6期。与清华大学教育扶贫工作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建好管好用好清华大学教育扶贫远程站点,牵头实施好教育和医疗远程扶贫项目。
3.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强力发挥咨政作用。多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新提升教师能力。及时组织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参加各类师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校系统年度精品课赛课和好课程评选活动。围绕省市区委全会决定提出的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广泛深入开展调研,高质量完成省市级课题。保证省、市级课题高质量完成结项,保证全年区级领导签批咨政建议不少于2篇,保证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类课题研究任务。
4.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建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校委班子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校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好“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学员管理。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五个一”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新的决策部署。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按照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5.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切实巩固2019年脱贫攻坚成果,夯实脱贫质效。实现户户达标巩固、村村提升水平、高质量完成帮扶村49户贫困户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抓好其他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稳步有序推进安全、综治、信访维稳、防邪、依法治区、精神文明、人口和计生、财务、人事、档案、保密、统计、创卫、妇儿两纲、统筹城乡、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党校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党校2020年收支总预算232.1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比例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党校2020年收入预算23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1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党校2020年支出预算23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8万元,占74%;项目支出60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2.18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比例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1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0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党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1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比例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00.6万元,占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其他公用经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全区七类党员干部培训等经费支出以及教师进修费用、科研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出国(境)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党校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较2019年下降2%,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一)2020年未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
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干部培训、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1万元,与2019年预算同口径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拨款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区委党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