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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6:2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自然资源分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筒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监督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国家对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抓实抓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打好住建领域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 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抓好联防联控工作。严格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住建领域防控工作,加强辖区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行业等重点区域的人员管控,做好对帮扶村疫情防控的指导、协助工作。全面跟踪摸排辖区住建企业项目运行情况,深入了解疫情期间企业项目困难和问题,“一企一策”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企业逐一恢复正常生产。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项目复工开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坚决打好安居扶贫收官战。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全面复核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唯一住房安全状况,加强贫困户档案信息达标指导和排查问题整改,确保全面通过国家脱贫攻坚验收大考。加快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坚持“拆保改建”相结合,分类统筹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全年改造农村土坯房2205户。

4.加强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对古镇、古村落、乡土建筑的发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第一批乡土建筑申报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传统村落、最美古镇古村落修缮保护行动,全年修缮保护传统村落10个、“四川最美古村落”1个。

5.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科学有序推进“百镇建设行动”试点,加大建制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做大做强中心镇,夯实区域经济发展基础,培育创建特色小城镇1个。

6.坚持多措并举狠抓项目建设。提高项目谋划储备精度,积极谋划对接项目,启动住建领域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精心谋划包装一批政策支持大、关联度高、辐射力强、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常态化储备项目33个以上。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打造碧桂园、中央峰景等城市新地标,加快推进汽车站片区、农资公司片区棚改项目和铁路下穿工程建设,完成青梅路市场改扩建,积极推进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货运大道和卡尔城二期建设。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围绕项目规划,制定年度资金争取计划,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争取上取得更大突破。

7.加快建立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管控机制。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建立住房供给、土地供应、金融投放的联动机制和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控,全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全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成房地产投资1.5亿元以上,销售商品房3万平方米以上。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解决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两张清单优化两类配置健全两个机制”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应保尽保,完成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调整,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老旧小区功能配套,改造“广电局、武装部”等老旧小区9个。

8.持续保障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坚持以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和治理城市突出问题为抓手,系统联动统筹推进市政维护,加大城市绿化、照明、供排水、燃气、道路、防汛等巡查与维护管理,确保城市安全高效运行。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在2020年启动“竹绿”试点;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学习。着手谋划污水处理运行监测平台、建筑工地监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一网统管”。

9.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压紧压实扬尘防治各方主体责任,加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推进绿色搅拌站达标工作,加强城市绿化施工现场消尘。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厂网全覆盖、运行全达标、监管全智慧”目标,编制出台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快对泉坝污水处理厂等城市污水厂配套管网整改,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建设黑臭水体防控体系。

10.创新推动建筑业发展。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大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搭建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区外市场的发展平台,以及与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平台,不断提升本地建筑企业市场占有率,全年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5%以上,新增资质企业2家。加快推进建造方式创新,认真落实装配式建筑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试点,在国家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推广使用散装水泥32万吨以上,推散率达50%。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加快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整治,加大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加强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图纸审查等中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

1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权力下放,加大向审批窗口的权力委托、下放力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力争全程网办率达到100%。持续实施减证便民行动。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整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昭化区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75.020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76.0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政策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专项资金预算4594.6359万元,基本预算增加18.585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1175.02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02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支出预算1175.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9.6846万元,占62.10%;项目支出445.336万元,占3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1175.020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76.0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政策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专项资金预算4594.6359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594.6359万元)。基本预算增加18.5822万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02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617.96、住房保障支出55.48万元、预备费支出413.73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5.020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76。0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政策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中减少专项资金预算4594.6359万元(其中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减少)。基本预算增加18.5855万元(其中主要是新进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8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7万元,占0.02%;国土海洋气象支出617.96万元,占52.5%;住房保障支出55.48万元,占0.04%,预备费支出413.7306万元,占比47.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三支一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9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海洋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17.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行政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含城市公用设施用电)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4.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预备费2020年预算为413.7306万元主要用与=于地质灾害治理预防防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64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8.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万元,其中:因公出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1%,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均无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昭化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收支总预算729.684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5822万元(主要是单位新进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昭化区自然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昭化区自然资源局未配公务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昭化区自然资源设局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争取资金工作经、区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市重点项目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其用于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事务(项):指(事业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支出。

(十二)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