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昭化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区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的投资管理。
5、负责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10、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了《昭化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33条措施,全方位加强管控,源头上减少污染。一是推进工业废气治理。二是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对东部新城、昭化古城等重点区域,家居产业城、两路一隧等重点工地,以及其他建设工地实施全面规范整治,达到建筑施工“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要求。严格监管城市渣土、物料运输车辆,严禁抛洒滴漏。对昭化城区、元坝镇至广元快速通道,加强冲洗保洁。三是强化秸秆露天禁烧。印发《关于坚决禁止大春露天焚烧秸秆的通知》,建立秸秆禁烧联合巡查制度,落实区、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秋冬大气攻坚。
(2)持续巩固饮用水源安全稳定。一是充分发挥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及监控中心项目环境效益,实时监控水源保护区状况,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达到高技术驻入、高水平服务、高效率管理的效果。二是全面加强水源地保护。聚焦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启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规范化建设、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强化饮用水应急管理。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修订),完成水源地专职管理机构设立,建立完善水源地保护日常巡查、水质监测、水源地信息管理等专项工作机制。
(3)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搞好顶层设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协调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分步分类实施,统筹厂网共建。制定《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广元市昭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1年度)》,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点位、到项目,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目标任务有序落地落实。三是加强运行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完成全区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现状调查,完成15个试点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
2、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1)全面优化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一是前移环评“关口”。积极推进“放、管、服、效”工作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把服务全区的经济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着力点,对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引入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了提前介入机制,主动参与项目的立项决策,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产业政策、选项选址等有效指导和服务。二是精简审批材料。在项目环评审批中,取消通过网络核验手段能实现的、部门间核查能够实现的、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互相提供的材料等。三是缩短审批时限。为助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由法定时限30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缩短66.67%。
(2)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秸秆禁烧专项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执法行动,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查。健全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破坏环境质量的行为。完善区乡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监管见实效。
(3)持续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制定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持续完成省控站中心城区站点环境空气质量24小时自动监测。定期开展渔洞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21个乡镇水源地、长滩河、插江2个区控断面、南河及白龙江2个生态补偿跨界断面和市级河长制断面监测,及时全面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
3、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1)深植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区发展战略不动摇,将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全区国民经济计划、社会发展规划、专项工作方案,持续调整经济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2)制定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按照广元市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了生态区建设规划,部门联动开展“低碳环保宣传年”活动,科学发展观念、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3)部分生态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修订完善“三线一单”,土地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管控、生态红线保护进一步加强。划定水资源利用红线,完善土地利用红线,优化调整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区划,工业、畜禽等重点产业发展功能区划日趋合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昭化生态环境局下设综合股和办公室2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广元市昭化区环境监测站、广元市昭化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昭化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16.8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616.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8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支出预算6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32万元,占52.09%;项目支出295.5万元,占47.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6.8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82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55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6.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4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559.61万元,占90.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4万元,占3.93%;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办理行政案件、重点项目工作、污染减排与环境评估、环保督察等工作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7.5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均与2019年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资金预算
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总预算295.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总预算增加266.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3万元、区重点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5万元、2020年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经费15万元,环保应急机动保障资金、环境执法经费取消)。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昭化生态环境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昭化生态环境局未配公务用车。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昭化生态环境局对污染减排与环境评估、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经费、2020年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经费、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区重点项目工作经费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昭化生态环境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