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调整意见的
公 告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城区经济活跃度发生变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调整青川县等4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6号)文件批复,我区的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清水镇、射箭镇、青牛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等级>的通知》(广府函(2009)108号)有关我区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已不适应我区当前经济的发展现状。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强化税源管理,促进公开竞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7-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调整昭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可以书面、电子等形式传送至区税务局。电话:8722304,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121号。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拟定土地等级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 24日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拟定土地等级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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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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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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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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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滩河(花果园桥至火车站)以东、花果园桥以南、广旺铁路以西、火车站以北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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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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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旺铁路以东、青梅路东段(含)以南、3762油库以西、火车站(含)以北区域,葭萌路(卡尔城至花果园桥)以东、卡尔城以南、长滩河(卡尔城至花果园桥)以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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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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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城(含)至科技园工业区、国道212线(红土垭段)、元柳路(火车站至平乐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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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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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城规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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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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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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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古城(含)至东门停车场(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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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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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街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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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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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规划尚未形成街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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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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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镇、虎跳镇、太公镇、卫子镇、红岩镇、磨滩镇、柏林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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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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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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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规划尚未形成街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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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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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镇、射箭镇、青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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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范围、已规划尚未形成街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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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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