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将巡察反馈意见向各支部进行了通报,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党组书记王水生同志2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一)总体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2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10个方面问题26个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22个,整改率84.6%。有3个问题4个具体表现未完成整改,其中2个问题将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1个问题需区委编办协调解决。
(二)追责问责情况。在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6人次,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的形式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清退违规报销的公杂费150元。
(三)建章立制情况。为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我局在整改中新建制度2个,修订完善制度3个。
二、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局党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透、浮于表面。七五普法与新媒体、新技术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2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创新普法方式,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开展“沉浸式”普法、法治评书、“法治春联进万家”等活动,创新开展“法治灯谜闹元宵”活动,推出短信普法、“订单式”普法、法治微课堂等普法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活动精准度和趣味性。三是压实普法责任,采取共性普法责任清单、个性普法责任清单、“法律七进+”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强化工作督导,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范畴,进行考核。
(二)关于“统筹推进法治昭化建设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方面
2.针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调度会4次,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二是统筹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等单位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线上调度10余次,印发督查通报1份、工作简报3期。三是统筹协调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法治课题调研,围绕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等申报调研课题10余个。四是牵头组织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完善《广元市昭化区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考法述法用法工作意见》等制度机制,督促常态化运行。五是协调对接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起草了《昭化区2023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考核细则》,现正在审核。
3.针对“2020-2021年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是2021年8月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将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及时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最终顺利创成全省“1+8”全面依法治区示范区。二是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在全市率先开展省级层面的示范创建活动,创新“354”工作法,积极推动构建权责法定、清正廉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4.针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统筹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统筹调度具有执法监督资格人员,开展执法监督检查5次。二是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问责。在评查抽取的47宗行政执法案卷时,制定了评查方案和标准,通报了评查情况、反馈了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摸清家底开展培训。一季度完成了各镇合法性审查数据统计,开展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专题培训。四是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加强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
(三)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存在差距”方面
5.针对“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乏力,对基层服务机构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补充壮大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力量,2022年以来新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人。二是加强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意识形态等教育。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三是加强对永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和律师监管。检查党建工作、内部制度执行、业务学习、案件代理情况,将其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的依据。四是对永升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问责,为规范永升律师事务所代理同一案件原告、被告案件的执业行为,督促其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在收案登记簿增加了一栏“利益冲突”进行审查。
6.针对“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困难,从业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
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协调,今年通过人才引进招引1人。但公证员资格门槛高、培养周期长,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实习2年,再经司法厅统一培训、司法部任命的程序,至少需要3年左右才能取得公证员执业证,如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协调区委编办还回公证处2名事业编制,通过培育和调入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也才有利于公证员队伍的稳定。
7.针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乏力”的问题。
一是指导司法所全覆盖开展人民调解培训,提高了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行政力量下沉29人,指导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三是出台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
(四)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强”方面
8.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分别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二是明确了责任人及管理职责,全面清理网络工作群,及时清退群内无关人员12人。三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微信、QQ工作群管理制度》。
9.针对“网络安全存在风险”的问题。
一是重视网络安全建设。党组会研究网络安全事项2次,明确局办公室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更换老旧设备,更新升级电脑杀毒软件。三是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安全使用管理等台账,加强网络安全输入端管理。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0.针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制定印发了《局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2023年重点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清单》。三是一季度局党组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
1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出3个重点岗位风险权力,细化了风险点位,落实防控措施,明确了班子成员和4名股室负责人责任。二是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检查共24次,廉政谈话共15人次。
12.针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工作会,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二是按岗位职责下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记录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记录表》《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况记录表》,截至目前,无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13.针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再次学习《广元市昭化区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核关口。二是昭明公证处及时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已将2018-2019年购入3万余元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三是全面核查了2019年7月以来局机关差旅费报销票据,发现昭明公证处工作人员使用公车未减半报销公杂费150元,已全额退回公证处账户。
(六)关于“纪律作风整顿不够深入”方面
1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进行了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讲解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使用管理办法》。二是对责任人采取了提醒谈话方式问责。三是取消了部分慰问,工会经费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四是加强了与局财务、区总工会的沟通联系,接受监督指导。
15.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对人民调解业务案件补贴审核人员采取了批评教育方式问责。二是2019年全省政法系统“万案大评查”期间,已完成社区矫正档案问题整改。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重新梳理完善了文书模板和档案管理。四是拟在8月底前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数字化装档后移交区档案馆。
16.针对“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停止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分管领导紧盯重点权力风险岗位。提拔2名司法所长、招录司法辅助人员等涉及重要人事工作中,分管领导严把关键环节,机关纪委参与监督。
(七)关于“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17.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车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制定了《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三是分车建立燃油台账。明确燃油加油、使用数量,落实加油卡执卡、台账管理、加油人员“三不同”,责任人签字确认等制度。四是规范了公务卡使用。对涉及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外出培训等费用,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并凭刷卡凭证报销。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的,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说明后方可报销。五是拓展了公务卡“扫码支付”功能。做好与第三方平台绑定工作,提高公务卡支付效率。六是加强与银行、财政局沟通,及时办理公务卡申领和注销手续,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2022年度全局公务卡使用资金占非转账授权支付资金的91%,已达到要求。
18.针对“政府采购和项目实施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一季度局党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开展了采购专题培训。邀请区财政局业务人员对相关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能力。三是梳理了2018年以来的各类采购项目。对采购合同备案、公示方面进行了业务学习。今年已完成的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了网上备案和公示。四是问责责任人3人次。对2017-2019年法治宣传印刷业务采购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对2018年以来法治政府创建氛围营造等项目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完善了内控制度。对照政策结合实际,更新完善了我局内控制度。
19.针对“信息化系统整合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清理了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中与网络运营商签订的协议,列出使用清单。二是加强信息化系统资源整合,积极与电信、第三方网络运营维护公司建立合作协作机制,终止了与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昭化分公司的合作,重新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签订协议。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力度。明确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责任人,定期对信息化工作复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八)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方面
20.针对“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建重点工作,听取机关党委书记工作汇报 2 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认识提高。除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了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三是同步推进业务和党建工作。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时,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会后同步督促检查业务和党建工作。
2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机关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了党建工作分析会,集中学习了支部工作条例,听取了工作汇报,指导司法所党支部提前谋划工作,要求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思想统一。
22.针对“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机关党委书记到法律服务联合党支部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2023年度党建工作。二是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局机关党委与法律服务联合党支部信息及时互通、机关党委安排重要活动将法律服务联合支部统筹纳入、党支部和党员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机关党委等工作。三是建立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指导员制度。树牢“管行业就要管党建”思想,公共法律服务股长担任党建指导员,不定期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做到同步检查业务和党建工作。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方面
23.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专题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定期督促检查党建工作。机关党委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主要检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24.针对“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与2名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二是分管领导与司法所13人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与12名司法辅助人员开展了入职廉政谈话。谈话前草拟了谈话提纲,谈话时股室人员全程参与、全面记录。
(十)关于“干部培养使用存在短板弱项,基层基础较为薄弱”方面
25.针对“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
一是完成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招录政法专编的乡镇司法助理员5名。二是区政府购买服务使用司法所辅助人员12名已到岗。三是配备了射箭、磨滩、清水三个司法所长。
26. 针对“干部培训不够到位,服务基层能力不足”的问题。
今年初局政治处征求了各股室的培训需求共12项,根据需求制定了《2023年教育培训计划》。全年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稳步推进。
三、巩固整改成效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持续用力抓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持之以恒抓整改销号和督促检查,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抓紧未完成问题的整改销号。
(二)切实落实责任。局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将巡察整改纳入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
(三)督促长效机制落实。对新建立的2项制度机制,要注重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对修订完善的3项制度机制,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制度机制执行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5205412,电子邮箱:757181837@qq.com。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