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申请验收企业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执行,此目录外已由我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事项决定权
国家、省、市、县。
四、法定依据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 第4号公告内容十:环境保护厅验收的建设项目依据《目录》执行。目前,环境保护部门仅对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录》以外已由环境保护厅审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8〕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通知附件设立事项序号16,项号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7号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进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告内容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第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7号第二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申请条件依据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
3、申请材料依据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噪声和固体废物)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
4、办理流程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5、办理时限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6、数量限制依据
无。
7、收费依据
无。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申请条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符合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样本 |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申请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6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申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 详见: 格式文本环保验收(固废、噪声)申请表.docx、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申请。 | | 无 |
2 | XX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噪声和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骑缝章。纸质材料份数:2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噪声和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且提交建设项目全文验收报告。 | 详见: 示范文本附件2 XX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监测(调查)报告.docx。 | | 无 |
3 | 同意公示的报告 | 材料种类: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由建设单位自行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按照同意公示报告模板填写。 | 详见: 格式文本验收公示同意书.doc。 | | 无 |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1次。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审批决定证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批复
十一、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十二、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转外时限:15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收费方式
不支持在线支付。
十六、认证方式
平台注册、手机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实体大厅现场审核认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十八、办理地点
昭化区欧家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十九、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二十、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二十一、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二十二、咨询电话
08398725259
二十三、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二十四、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