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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5:0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区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做好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11.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5.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8.管理全区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分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决胜之年,昭化公安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公安职责和全区实际,大力实施“五大警务”打造基层治理“五个环境”,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昭化“公安力量”和“公安智慧”。

1.实施“农村警务”,打造脱贫攻坚稳定环境。主动应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对警务布局带来的影响,不断深化“三建三防三送”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科学规划警务室、警务工作站建设。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深入开展“六进六边六防”,建立健全“公安+N”联调联控机制,精准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管控重点人员。以社区责任民警为龙头,借力综治网格,巩固深化“户长制”,组建“好邻居”、“好助手”,形成“邻里守望”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巡逻防范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实施“智慧警务”,打造全维感知防控环境。充分运用“雪亮工程”,实施以智能感知预警为核心的“铁穹工程”,完善“2+6+N”全域感知体系,优化车辆卡口、人像识别、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加快行业领域整合力度,织密全域感知网络,同步推动实施“小天网”建设,最大限度填补公共视频监控盲区,打造视频、电子、网络三道空中防线,实现对“人车电网像”等数据的多维采集、智能比对和深度融合,提升人事物等治安要素管控的前瞻性精准性。

3.实施“项目警务”,打造经济发展安全环境。不断深化“三同步三到位”服务经济发展机制,做强、做实、做优“护航经济发展办公室”,充分履行风险评估、服务保障、打击犯罪“三大职责”。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常态整治围标串标、资源领域等行业乱象。建强经侦队伍,提高专业侦查水平。全力为经济发展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4.实施“产业警务”,打造乡村振兴和谐环境。不断健全“123”农村警务体系,深入推进派出所高质量建设三年攻坚战,推进“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建设,筑牢治安防控基础。配套建立各项机制,把社区民警城区专职化、农村专业化和辅警专职化推进到位。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带动整治一批治安乱点、行业乱象;做大做强合成作战格局,强化民生案件侦查资源分配,实现“大格局破小案”。
5.实施“服务警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环境。全面梳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各类行政审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落效。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和“审管分离”,确保服务事项依照法律规定“一体化”管理。加快建设自助服务终端,分类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以移动互联网应用为方向,以微信应用程序为依托,以公安内网大数据为支撑,探索打造“公安政务服务旗舰店”。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为最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公安分局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派出机构8个,内设部门1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3963.0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职务套改后人员经费上升;二是因撤乡并镇后原乡镇交管员转化为辅警人员名额增加40人,经费由原来的560万元增至7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公安分局2020年收入预算396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3.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6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36万元,占66.57%;项目支出1324.73万元,占33.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3.09万元,比2019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职务套改后人员经费上升;二是因撤乡并镇后原乡镇交管员转化为辅警人员名额增加40人,经费由原来的560万元增至7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3.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27.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是职务套改后人员经费上升;二是因撤乡并镇后原乡镇交管员转化为辅警人员名额增加4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465.38万元,占8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22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95.49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191万元,占4.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366.09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机关及派出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9.29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3.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75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等其他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7.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52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 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8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严控公务接待标准,严禁高标准、超标准接待。主要原因:一是持续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优化车辆配备使用,防止跑空车,跑空趟;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0辆,其中:面包车8辆、轿车5辆、越野车14辆、运兵车1辆、皮卡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80万元。由于1辆运兵车、2辆轿车使用年限较长,且多次出现事故和故障,存在完全隐患无法继续使用,故拟于2020年对该3辆汽车申请报废,预算安排购置运兵车辆1辆、执法执勤轿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用于3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维修保养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部门及派出所案件办理、行政管理、安保维稳、脱贫攻坚等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区公安分局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派出机构8个,内设部门14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26.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78.65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关于过“紧日子”、区委区府办公室“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分局共有车辆30辆,其中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17辆,机关部门执法执勤用车13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要求和标准,2020年分局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 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